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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健常委代表台盟中央发言建议:帮助城镇更多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6-25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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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政府在制定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过程中,创新发展住房保障体系,适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促进城镇普通群众的住房问题得到全面改善。

  第一,科学谋划,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建议制订科学全面解决住房问题的系统方案,明确解决普通群众住房问题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公共财政政策。

  第二,以“租”为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坚持住房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适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精神,可加快建设一批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持有产权的“公有”住房,供中低收入群众租赁居住。

  第三,统筹兼顾,落实住房保障责任。建议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住房保障的事权范围和比重,同时把住房保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

  第四,多管齐下,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在保持公共财政投入逐年增长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向住房保障。此外,一是尽快开征房产税,税收所得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二是从政府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和房地产行业税收中安排更大比例的资金投入住房保障;三是启动沉淀的房改售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性资金用于保障住房建设;四是尝试发行住房建设公债和住房福利彩票,向社会募集住房保障资金。

  第五,积极探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建议在国家总体原则指导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模式。可选择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开展试点,比如,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项目范围给予补贴;对地方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贷款给予中央财政贴息;全额返还地方上交中央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行启动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性资金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第六,制定法规,加快住房保障法制建设。尽快制定《住房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从根本上明确我国住房制度的发展目标、任务,住房保障实现的方法、机制,明确政府在住房市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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