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平二十二日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代理秘书长林伯渠在全体会议第二天会议上报告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经过。报告分四部分,要点如下:
(一)新政治协商会议发起经过
中共“五一”口号发表后各党派团体热烈响应
一九四七年十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中国共产党及毛泽东主席多年来的一贯主张,发表宣言,提出:“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及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同年十二月,毛主席在对中共中央会议的报告中,再度重申这个纲领。毛主席的这个文告,使中国的民族统一战线获得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为后来各党各派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奠定了基础。
一九四八年五月一日中共中央在发布的口号中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个号召提出之后,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海外华侨热烈的响应和赞成。
(二)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成立经过
在坚固团结的政治基础上成立了新政协筹备会
从一九四八年八月开始,代表各民主党派和各民主阶层的人士,从全国各地以及海外陆续来到解放区。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的代表人与已经到达哈尔滨的民主人士,对于成立新政协筹备会及新政协的性质任务等问题,获得如下的协议。
关于新政协筹备会,决定:一、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共计二十三个单位的代表组成;二、新政协筹备会的任务为:负责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各方代表人物,负责起草新政协的文件,负责召开新政协的正式会议;三、筹备会组织条例推由中共起草送各方审阅,经同意后,俟筹备会集会时正式通过。
关于新政协的性质及任务等问题,决定:一、新政协参加范围,由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压迫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组成,南京反动政府系统下的一切反动党派及反动分子必须排除,不许参加;二、新政协举行时间定在一九四九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筹备会决定;三、新政协应讨论和实现的问题有二:一是共同纲领的制定,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的建立。
十一月二十五日协议完成之后,国内形势已起了新的根本变化。继一九四八年秋季攻势的大捷,特别是东北的完全解放,人民解放军又获得了淮海战役的决定性的大胜利。国民党主力在长江以北被完全消灭,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的最后胜利,谁都不能不承认只是时间问题了。这一个空前胜利的形势,迫切地要求全国人民“将革命进行到底”。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并且为了击破美帝国主义卵翼的国民党反动派的和平攻势,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发表了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四日的“关于时局的声明”,提出八项条件。对于这些号召,已经到达解放区的民主党派与民主人士声明一致支持,解放区以外的民主党派与民主人士也有同样的表示。大家一致承认中共的号召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这样,就使得新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有了进一步的保证。
一九四九年的头半年,英勇的人民解放军解放了北平、天津、汉口、南京、上海、太原等全国的中心大城市,国民党反动派基本上已被打倒,剩下来的只是消灭反动残余的问题。在另一方面,统一全国之后,如何用最大力量来恢复与发展人民经济文化教育等事业及巩固国防的问题,被提上了日程。为了担负这两大任务,就必须迅速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尽早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在这样坚固团结的政治基础之上,在时机业已完全成熟的条件之下,经各方协商之后,新政协筹备会于六月十五日在北平宣告正式成立。
(三)三个月来筹备工作概况
经过三个月严肃紧张的工作拟定三项重要草案
新政协筹备会成立会,亦即第一次全体会议,一共进行了五天,出席的计有新政协原提议人中国共产党与赞成中共此项主张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代表人物等,一共是二十三个单位,一百三十四人。全体一致通过了“新政协筹备会组织条例”,并根据这个条例选出了常务委员会,负责办理经常工作。常委会推毛泽东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等为副主任,李维汉为秘书长。
为了迅速完成召开新政协及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各项必要准备工作,筹备会决定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六个小组,分别完成下列各项任务,即:一、拟定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二、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条例;三、起草共同纲领;四、拟定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方案;五、起草宣言;六、拟定国旗、国歌及国徽方案。
在成立会闭幕之前,第一小组即拟定了“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的文件,决定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为:党派代表十四个单位,一百四十二人,区域代表九单位,一百零二人,军队代表六单位,六十人,团体代表十六个单位,二百零六人,此外,另设一特别邀请单位,其代表资格、名额与人选由常委会另行协议。这个规定获得全体大会的通过。
筹备会成立会闭幕后,一切筹备的工作继续由常务委员会和上述五个小组分别担负起来。筹备工作的重心是放在三方面上:其一是拟定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种文件;其二是推动并促成全国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教育、新闻等人民团体的筹备工作,并协助了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的成立;其三是根据筹备会首次全体会议所通过的“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协商各单位的代表名单。
经过将近三个月的紧张工作,上述三项工作都已于九月次第完成。各项文件在定稿以前,均经常委会和起草的各小组,以及在北平的筹备会代表和陆续到达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们,反复研究,缜密商讨。于是常委会即于九月十七日召开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这一次会议中,审议并基本通过下列各项文件: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草案。至于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草案及拟订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建议案等两项工作,则因尚未完成,会议决定把这两项任务移交给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并由原来负责该两项工作的两个小组向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提出报告。此外,这一次会议并批准了筹备会常委会关于筹备工作的报告。
(四)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名单”的决定的经过
以非常慎重严肃的态度拟定了全体代表名单
对于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与人选的问题,筹备会是用非常慎重严肃的态度来处理的。筹备会所拟订的名单分为五类。除前项所述四类共四十五个单位,代表五百一十人,候补代表七十七人外,第五类为特别邀请代表,经筹备会常委会与各方面协商定为七十五人。
(《人民日报》1 9 4 9 0 9 2 3 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