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区域差距明显。东部地区在文化产业中无论是营业总收入还是从业人数明显强于中西部地区。二是管理体制和思想意识落后。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我国的文化优势资源集中在国有事业单位,不能与市场需求进行有效对接,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三是民营文化企业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四是文化体制管理模式亟待转变。我国的文化管理体制是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混同,一些地方政府对文化市场微观主体经营活动干预过多。
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文化产业的新突破,建议:进一步提高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将其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结构调整的框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发展文化产业的考核力度,设立刚性的约束指标。
完善文化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对文化产业投资的立法保障,通过立法对文化产业给予税收优惠,降低文化产业投资的成本与风险。要注重文化建设中的民间力量,充分肯定民营文化企业的社会地位。推动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创新,放宽市场准入,使民营企业更多地投资参与到文化产业中来。
转变文化管理模式,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关系。要强化政府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对属于市场范畴的文化经营企业及其微观经济活动,政府不能包办代替。要积极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政府通过方向引导、政策支持和宏观调控保证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更加注重保护我国传统文化。积极汲取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诸多教训,避免文化建设过分追逐经济利益和短期效益。要更加重视和保护民族文化,防止对文化遗产的随意改造和商业占用,对于濒危文化物种要加大抢救保护力度,对强势文化品牌应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