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工商联将引导广大非公企业和非公人士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积极投身文化产业,力争为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贡献。
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发展的关键是人,民营企业恰恰在激发人的创造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在实践中,民营文化企业面临诸多障碍:一是体制和机制不顺畅。二是高端人才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很多产品刚投放市场就被仿冒,并且由于主管部门职责不清,相关法律规定模糊,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造成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极大挫伤了原创者的积极性。
如何鼓励民间资本发展文化产业?首先要破除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法制环境,尽快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优化管理体制,将分散的文化管理职能集中归口。创新经营机制,提倡对现有经营性文化设施实施“国有民营”,对新增文化基础设施可以民间投资为主、按有关规定实施市场化经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组建艺术发展基金。
加快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激活现有人才,鼓励国有文化艺术机构的专业人才到民营企业创业发展。积极引进人才,借鉴科技人才引进模式,制定文化产业“千人计划”,吸引海外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归国创业。加快培养人才,组建专门的教育培训机构,在院校增设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专业,强化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律法规,研究出台针对文化产业新业态的专项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基金,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