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就业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一是就业供大于求的矛盾长期存在。城镇劳动力每年供给总量为2400万,新增岗位和补充自然减员1000多万,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300万—1400万人左右。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加大,速度不断加快。二是体制转轨遗留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部分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存在;已实现再就业的人员,有些还不稳定。三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地农民等新的就业矛盾进一步突出。2006年,全国将有413万普通高校学生毕业,比2005年增加75万人。四是劳动力素质问题不容忽视,许多地方和部分行业出现技能劳动者供不应求甚至严重短缺,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也亟待提高。
我们要充分认识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第一,坚持在发展经济中解决就业问题,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
第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通过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政策,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社保补贴、岗位补助等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就业;运用有关资产政策、免税政策,引导主辅分离企业分流安置人员;通过社保补贴、提供服务、规范劳务派遣,稳定灵活就业人员就业。
第三,加快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继续把帮助困难对象实现就业作为重点,大力开办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抓紧实施“农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等一系列培训计划,加快培养一大批专业化技术人才和数以千百万计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促进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整体提高。
第四,坚持统筹城乡就业,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起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建立城乡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制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总结就业再就业的工作实践,抓紧制定《就业促进法》,有效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法律手段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