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乌云斯琴)农村教师队伍素质问题是解决农村教育发展滞后的“牛鼻子”。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教师城乡流动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教师城乡流动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不健全甚至缺失,使这项制度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效、稳定地实施和开展。
“乡村学校不是城市学校教师练手的地方。”民进中央分析了当前城乡教师流动中存在的三个问题。其一,城市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即“城-乡-城”流动类型中存在的问题。大多省区将教师支援农村与评职晋级挂钩,一般为一年左右,且乡村学校不知道下批交流人员是否还继续进行,而且城市优质学校的优秀教师很少参与交流。
其二,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即“乡-城-乡”流动类型中存在的问题是,农村学校领导怕教师流失,不让教师到城市学习;学校教师编制紧张,没有替班人员,难以抽出时间到城市学习;农村到城市学校进修学习无经费保障;城市对口支援学校由于食宿等条件限制,不能接纳农村教师。
其三、农村教师流失,即“乡-城”流动类型中存在的问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流向城市学校后不再返回任教,使一些优秀、骨干教师大量流失,给农村义务教育带来沉重打击。
“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地、市出台了城市教师支援农村学校的规章制度,但大多属于宣传鼓动和试验性质,还不是稳定的制度。”民进中央建议,要抓住国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有利时机,将城市教师支教和农村教师到城市学习进修的政策、措施制度化,建立稳定的城乡教师双向流动机制。
民进中央提出要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国家教育部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尤其是贫困、边远地区的薄弱和缺编学校支教的制度。推进城镇教师特别是优秀、骨干教师支援农村学校,教师支教时间应在1年以上,并将这种支教作为晋升职称和高级职务、参评优秀教师与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对当地学校和教师资源的统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鼓励城市教师支教的相关政策,保障支教制度实施。
民进中央建议建立、健全农村教师到城市学习进修制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重视并尽快建立农村教师定期到城市学校进修学习的制度。各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研究和制定当地农村教师到城市学习交流的整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确保农村教师出得来、学得好、有实效,能真正接受到优质、高效的学习培训。
把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作为考核各地教育行政领导业绩的指标。各省、市级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各地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宏观规划和支持引导,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并监督和帮助各县级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能。各地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要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围,并将其结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业绩的重要依据与指标。
实施“农村教师园丁工程”。让真正在农村第一线工作,缺少经费又没有时间参加学习的教师有机会参加省级以上的培训。经费主要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作为专项经费单列。制定全国性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特别是建立跨省区农村教师流失补偿法规,使流入地对流出地有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