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已经发布一年。一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积极制定配套措施,努力完善具体办法,文件落实取得了积极和重要的进展。国家发改委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文件的分工方案,涉及56个部门和单位。目前已有10多个部门和单位出台了18个配套性文件,近20个省市区制定了实施意见。
在充分肯定文件贯彻取得重要进展的同时,也必须指出,文件的具体执行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还有一些部门的配套措施尚未出台,社会对此热切期盼;二是有的配套措施缺乏必要的力度,措施不到位;三是有的配套措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性规定比较苛刻,不利于今后相关方面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四是部分配套措施虽有了文件,但在基层的具体执行并不到位,一些配套措施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阻力,等等。
为了全面贯彻中央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和宪法相关规定的精神,全面推进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配套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为了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实现未来发展目标中的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我们认为,必须继续大力宣传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宪法有关规定,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进一步推动人们解放思想、消除顾虑、更新观念、统一认识。与此同时,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要改变立法滞后状况,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相关立法,特别是物权法制定进程步伐,建立和完善规范与保护私人财产权和现代产权关系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奠定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
二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非公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三要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切实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打破地方封锁,推进行业准入政策与管理的公开化、公平化、程序化、规范化,为非有公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四要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建立适合和满足大、中、小型各类企业需要的信贷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收费,切实制止摊派,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改革中介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赋予民间行业商会在市场中建立、规范、发展的平等权利,使其真正市场化和民间化,逐步形成各类行业商会、协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六要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承担更大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和企业家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