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结构调整步履维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模式,“十五”、“十一五”就提出来了,至今进展缓慢,事实说明有待改革攻坚,尤其需要界定政府和市场界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如果说,前一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突出特色是政府行政主导,这一运作方式能集中各种资源把GDP搞上去,那么在新的发展阶段,应当看到这一运作方式导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剪不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理还乱”。一些人认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密码”。单纯从GDP增长的角度看,地方政府竞争居功甚伟,但积累的一系列的问题日渐显现,如重复建设、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尤为严重的是,地方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模糊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还为权钱交易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近年来,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倾向愈演愈烈,层层分解下达或变相下达GDP、投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各种经济指标。为了完成这些经济指标,有的党政工团齐动员,有的层层考核到街道。地方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使宏观调控发生严重扭曲,国家调控的对象主要不是市场而是地方政府。地方又普遍追求高增长、大投资,中央为了保证地方高指标所需的煤电油运,实际形成地方调控中央的局面。以“十二五”规划中GDP增长指标为例,中央预期7%,各省、市、区的指标加权平均为10.5%,比中央的高出50%。这种状况普遍出现,责任不在地方,而在相关体制机制不适应发展方式转型的要求,这也表明体制机制不改不行了。
界定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涉及行政体制、财税体制、外贸体制、土地制度、分配制度、价格机制以及社会管理等众多领域。当前可以先从四方面入手逐步破题:
一、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议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设施基本完备作为衡量省、市、区是否协调发展的主要指标,尽快取消地方的GDP、投资等规划指标,不再把这类经济指标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以利于保证全国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对于近年来已经形成的20多个国家级区域规划,建议“十二五”时期中央突出抓好西部大开发,对于其余跨省的重在指导,省内的由各省自行协调。要警惕过多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形成层次不等、种类繁多、画地为牢的各类财税、土地、外贸等优惠政策,助长地方政府主导的区域性GDP竞争,结果反而割裂了全国统一市场。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本地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
二、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财权。按照公共财政框架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落实与之相匹配的财力。建议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适时适当集中到中央,由中央统筹平衡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尽快将各级政府间财税关系、责权划分等基本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限制中央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杜绝“跑部钱进”的弊端,同时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如企业经营决策等,坚决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如基本公共服务等,切实管好。以制度保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大力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我国现在已有40多万个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但绝大多数存在“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市场主体自律与自协调机制的缺失,迫使政府在社会和经济管理方面维持“管得过宽、管得过细、管得过死”的局面。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发展完善社会组织,形成灵活的社会自协调机制,有效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重要前提,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