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民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办理
提 案 人:民盟中央
主 题 词:养老,产业政策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2010年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老人所占比例已经达到9.1%。老年人口增加和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根据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借鉴国内外养老服务的经验做法,我国确定并开始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但是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多的停留在地区层次;较多停留在通过行政措施实现养老体系的建设,忽视了市场潜在的巨大的作用;忽视了人们在不同生命历程阶段的养老负担不同、不同家庭的养老负担不同;对于养老产品的开发不足。
建议:
1.有针对性推动一些二、三线城市和大城市县区发展养老型城市、养老型社区。我国有不少城市错过了工业发展高峰,也因此保留了较好的生态环境。可在这些城市中,选取一些气候温暖、风景秀丽和交通便利的二、三线城市和大城市县区,建设跨地区的养老型城市、养老型社区。围绕这个主题进行总体规划和建设,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环境生态优势和现代化养老设施结合起来,建设人们理想的退休养老之地和旅游度假之地。
2.加强房地产开发中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开发,缺乏在养老问题上的长远规划。建议以后全国各地开发的新建住宅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对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救治与看护等配套建设提出要求。
3.设立养老时间银行。所谓养老时间银行,是指公民将参与其他家庭养老服务的时间存进时间银行,当自己需要养老服务时可以从中支取“被服务时间”。国家应引导、鼓励“时间银行”系统的培育,通过该系统把每个工作者对他人的养老工作时间或接受服务的时间都按小时记录下来,在供与求之间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
4.对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给予补贴。我国传统文化鼓励家庭成员对老年提供精心的照料和护理,将其视为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而研究显示,长期家庭照料的提供者们面临着经济方面、生理方面的压力和情感方面的巨大压力。建议国家积极出台相关的社会扶助政策,为长期照料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以帮助照料提供者们缓解照料的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对家庭成员因家庭照料责任而导致的养老金损失进行补贴。
5.鼓励和支持养老产品的开发。
老年住宅。老年住宅项目的开发成本往往要比一般住宅项目高。国家需要设立一些扶持优惠或政策,鼓励开发商和投资者参与老年住宅项目开发。
6.大力发展养老金融体系。以解决养老问题为目标,以养老产业为依托,由有关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管理,构建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储蓄、养老理财服务、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信托、养老基金等金融服务方式构成的统一体系。
7.开发养老旅游市场。加强旅游热点地区的养老旅游产品、农村地区经济实惠的农家乐养老旅游产品、养生养老产品的共同开发。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