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海洋文化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文化部,国家海洋局办理
提 案 人:张帆
主 题 词:海洋,文化宣传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海洋文化。海洋文化是中国海洋资源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近年来,国务院相继批准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加大了对于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中共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后,沿海各省市(区)也紧紧围绕这一宏伟目标,谋划自身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深入挖掘中国海洋文化的内涵,将有助于形成全国认识海洋、关注海洋、保护海洋、开发海洋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海洋文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建议:
1、打造中国特色海洋文化品牌。中国拥有悠久的海洋历史和海洋文化资源,拥有许多与海洋有关的历史故事和神话传说,如何从中挖掘价值,做好深度开发,对形成中国特色海洋文化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深入挖掘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民俗文化、海洋信仰文化、海洋商贸文化以及名人文化、民间文艺等文化资源和遗产,精心选择能够产生影响和效益的项目,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其能够成为有影响、有效应的中国海洋文化品牌。
2、培育海洋文化产业载体。中国海洋文化资源丰富,且数量众多,分布广阔,是发展海洋文化产业的优势和基础。要充分利用好当前的大好机遇,以重点项目扶持、重点企业培植、重点特色园区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海洋文化产业聚集区,形成包括海洋文化旅游业、海洋休闲渔业、海洋文化博览业、海洋影视制作业、海洋文化节庆活动等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同时还要建立若干海洋文化产业基地,并通过政策引导,促使产业集群和基地能够形成合力,产生联动作用,共同推动海洋文化产业的规模发展。
3、制定海洋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制定出台专项规划,为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持,使中国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系统化、特色化、规范化。尽快对中国海洋文化产业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定位、产业的特色化发展及产业的可持续性等方面给予科学合理的设计。通过制定发展规划,避免各地在发展海洋文化产业时出现随意性、盲目性、主观性,以及避免产业项目出现简单、粗放、重复建设的现象。
4、建立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机制。一是人才机制,要加大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二是基金机制,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推动重点项目的运作;三是协调机制,由于发展海洋文化产业会涉及到海洋、文化、宣传、财政、城建等不同部门、不同省市(区)的职责和利益问题,因此要通过联席会议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四是宣传机制,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有计划地对海洋文化产业项目和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扩大影响面。
5、深化两岸海洋文化产业对接。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渊源,海峡两岸在海洋文化产业的合作共赢方面潜力很大。通过定期举办诸如“海峡两岸海洋文化节”等海洋文化交流活动,为海峡两岸海洋文化交流和合作提供平台。加强两岸滨海旅游合作,做大做强两岸海峡旅游品牌,以海洋文化特色游为主线,加大滨海旅游精品开发力度,构建环海峡滨海旅游与海洋文化产业圈。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