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出台鼓励海水淡化应用政策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何立峰,荣建勋,张宁,韩必省,袁希钢,侯欣一,刘昌俊,饶子和,王书平,冯骥才,张元龙,孟广禄,赵秀君,潘庆林,张雪岩,左晔,徐勇,陈清霞,刘长喜,张彦森,赵玫,刘建平,孙惠玲,张克,刘文伟,孙丰源,李勇,张凤宝,邱立成,张俊芳,王爱俭,曹小红,罗家均,孙太利,沈中阳,刘凯华,苑春鸣,邢元敏,高玉葆,郭景平,田惠光,袁直,张勉之,李瑛,连良桂,黎昌晋,何悦,李占通,叶惠丽,王执礼,沈奎林,吴仁彪,刘朝霞,庞学光,许京军
主 题 词:海洋,政策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内 容:
天津地处渤海之滨,人均自产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60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15,属严重缺水的特大型沿海城市。水资源短缺已严重制约着天津社会和经济发展,每年需外调引滦水和黄河水至少7亿立方米。为破解水资源短缺的制约,近年来天津大力发展海水淡化,技术应用和产业规模均居全国前列。截至2012年底,天津已建成日产淡化水31.6万吨产能,实现了面向工业的点对点供水和市政管网民用水,开创了国内淡化水进入市政管网的先河。经过应用实践,淡化水水质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城市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预测“十二五”末,天津将具备日产淡化水约70万吨产能,可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局面,特别是当遇到极端天气时,淡化水将成为可靠的水源保障。
淡化水作为水资源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成本较高。淡化水与常规水源相比生产成本高3元/吨左右。在缺少补贴的情况下,水厂不接收淡化水,推广应用需对淡化水进行补贴。如仅靠地方财政补贴难以促进海水淡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建议国家出台鼓励海水淡化应用政策:
一是对水电联产的循环经济电厂项目,采用“以电补水”给予电厂增加发电利用小时数或适当提高电厂上网电价等方式,降低淡化水销售成本。
二是出台沿海地区新增工业用水项目优先应用淡化水政策,并减免淡化水应用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三是将日产15万吨以上的大型海水淡化项目统一纳入国家水资源战略储备,每年由国家核定淡化水生产指标并对海水淡化运营实行财政补贴。
四是抓紧研究制定包括取排水、原材料及药剂,工艺技术、检测技术、工程设计、运行管理,淡化水水质,相关设备设计和质量等在内的各类标准,并选择天津为试点,在相关企业试行。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