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调整我国城镇化模式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
提 案 人:史贻云
主 题 词:城镇化,发展方式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2012年10月31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了《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内地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了51.3%;这意味着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内地50个新型城市化水平排序,前10名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成都、广州、苏州、重庆、杭州、无锡。
到目前为止,我国城镇化过程主要是以大中城市为基点和中心,通过不断加强中心城市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增加城市人口。“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推进城镇化要“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伴随着这种城市化过程的是外来人口(主要是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把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把农民变市民。从人口流动方向上看,其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好处在于,以现有城市为基点,可以迅速开展,并在较短的时间内较快地达到一定的城镇化水平,具有较高的城镇化效率。这种城镇化模式的最重要特征表现为“外延式”的扩张,注重城镇化的外在效果和表面形式,即扩建扩大现有城市规模,尤其是在地理和人口方面,学界称之为“外延式”的城镇化模式。
“外延式”模式为主导方向的城镇化虽然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世人瞩目,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城镇化的同时,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甚至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一是城市及郊区拆迁征地带来的社会矛盾激化所导致的一系列暴力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矛盾的不断积累将直接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二是大量人口尤其是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给城市设施环境资源造成巨大的压力;三是在这种模式下,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建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而农村现代化速度则远远比不上城市现代化的速度和水平,这就更强化了城乡二元化结构,加重了城乡之间的不平衡程度;最后,大量农民进城,定居城市,成为市民,会进一步减少农业从业人员,延续和恶化目前农村青壮劳动力弃农的局面,导致未来农业及粮食生产缺乏必需的劳动力,从而动摇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
因此,为实现城镇化更科学、更持续的发展,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消灭城乡差别,消除中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和谐社会,有必要重新调整我国城镇化的模式,将“外延式”的城镇化模式逐渐转向“内涵式”城镇化模式,即以人口相对密集的广大乡、村、镇及小城市为城镇化的基点,通过提高这些地区的城市化程度和现代化程度,逐渐增加乡镇村生活和居住的吸引力,引导城市人口向农村及乡镇流动,最终形成以“城市包围农村”的城镇化模式。
所谓城镇化,顾名思义,把非城镇地区变为城市或城镇,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质就是按照城市的标准建设当前的非城市地区(包括农村),让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向城市看齐,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的现代化程度和城市化程度,而不追求实现人口的城镇化(农民当市民),也不追求扩大现有的城市规模。“内涵式”的城镇化模式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以农村的乡、村、镇为中心,即以广大农村为基础和出发点;二是强调“内涵式”的城镇化效果,通过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和设施,增加和完善医疗、卫生、养老、教育、交通、文化、金融、科技等各方面服务,提升农村地区生活水平,按照城市的标准建设新农村。
从以城市为城镇化为中心和基点转向以乡镇村为中心和基点的城镇化模式的调整,有助于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种种矛盾。
(一)“内涵式”城镇化模式的大力实施,有助于进一步释放社会生产力
将城镇化基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地区,转变我国城镇化发展模式,从“外延式”转向“内涵式”的城镇化发展,将释放出巨大的社会生产力。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将带来农村地区医疗卫生、就业养老、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娱乐传媒、金融科技等各类服务的全面提高,意味着相关设施和服务从无到有,从低水平到高水平,从简陋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的过程。如果说,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责任制是新中国农村地区的第一次生产力大革命的话,那么,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将是中国农村的第二次革命,将会引起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巨大解放,其影响和作用将是不可估量的。
(二)可以进一步扩大内需,挖掘广大农村地区的各种潜在需求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一定的困难和瓶颈时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政治的影响,包括欧美日在内的发达国家国家经济不振,自身难保,对外需求疲软,导致我国经济外部条件恶化,外部需求也是萎靡不振。同时,我国主要依靠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因其具有一定的非科学性和不可持续性,已经无法像过去一样继续提供经济增长动力。因此,我国经济要渡过未来的困难,主要还得依靠自己解决问题,即主要还是要靠挖掘内需。从产业上看,传统的加工制造业,已经始从巅峰慢慢下行,因为目前中国的加工制造业所需要的劳动力优势、成本优势已经无法为其提供全球的竞争力。事实上,劳动力密集型的第二产业已经开始向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其他发展中国家转移。加工制造业面临巨大考验,急需要升级和转型。因此,培养内需,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目标要落在第三产业上。
如果能够转变中国城镇化道路发展模式,将城镇化的基础和中心转移到农村地区,无疑将挖掘巨大的农村市场需求。鉴于目前城乡之间尚存在巨大的差别,农村发展带来的动力和潜力,将是无法想象的;通过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发展新农村,农村城镇化所创造的社会经济需求将是无穷且巨大的。
(三)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为经济发展寻找新的动力,为经济提供新的活力,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急需要解决的任务。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实质,是各种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的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其间需要着重发展的是第三产业。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第三产业在农村将不断发展,其对整个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也将不断上升,从而有利于实现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活力与源泉。
(四)为农村地区老年社会的来临做好准备
中国即将进入老年社会,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考虑如何在城市做好养老准备的同时,也要在农村做好老年社会的各种准备。通过加快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完善各类生活设施,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和生活质量,加快农村地区医药、卫生、文化、体育、娱乐方面的建设,有利于为农村老年社会的到来做好各种准备。
(五)提升中国社会发展的公正性
“内涵式”城镇化模式,符合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要求,其本质上是按照城市的标准建设农村,提高非城市地区的生活质量和现代化程度,扭转中国农村几千年发展中一直落后、贫穷的局面,最终缩小、甚至消灭城乡差别,实现中国社会发展公正。
综上所述,“内涵式”城镇化是一项事关中国农村地区发展的长远艰巨复杂的工程,需要形成共识,严密筹划,制定政策,出台相关措施,逐步推进。落实“内涵式”城镇化的关键与核心,是要加快农村地区的改革力度,尤其是要通过制度性变革,为农村发展松绑,实现农村第二次解放,进一步释放农村社会生产力。
为推进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及发展,建议应研究实现以下几方面的制度性突破:
(一)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包括土地、房屋、山林等在内所有的集体资源(要素)的权属,即把所有资源分配到所在集体的个人或者家庭,明确承包经营权为50年(或者100年),或者干脆明确规定为家庭或者个人所有。
(二)在权属明晰的前提下,建立起相关的资源流通制度,为各种资源权属流通转让消除障碍,确保各种资源权利进入流通市场。随着农村地区资源的进入流通市场,一定会带动包括人口、资金在内的其他要素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形成双向流动。
(三)在资源要素实现完全流通的情况下,提供优惠招商引资条件,大量引入资本,加强对乡镇村的开发和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服务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的全面开发与发展。
(四)加大财政支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资源和资金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增加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建设投入,大力推动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开发。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