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鼓励全民创业创新,扩大内需途径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
提 案 人:孔庆平
主 题 词:中小企业,经济政策,工商管理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主要发达经济体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政经因素,导致外需持续疲弱,加上我国产品和服务成本快速上涨,人民币升值,严重制约了外需市场拓展,经济增长不得不更多依赖内需拉动。调节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方式,对我国经济增长做出巨大贡献。中央把扩大内需确定为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点无疑是正确的。但经验证明,偏重宏观调控,过度依赖财政和信贷政策刺激经济增长带来许多问题。应该拓宽思路,转变思维,尝试从供给端,即劳动、资本、技术及生产效率的组合方面实施变革,进而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生产率、激活内生性的内需扩张、拉动总需求。实现这一变革的主要途径,就是切实鼓励全民创业创新。
创业,就是设立企业、公司或个体经营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创新,就是企业寻求技术与经济领域的变革和突破,提升产出效率,创造新需求。创业创新过程就是整合资源、发掘价值、创造财富的过程。与财政、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增长有别,创业创新活动既刺激总供给推动经济增长,又创造新的投资需求,进而扩大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可收一石二鸟之效,是刺激经济增长的永恒利器。
企业是市场主体,也是扩内需、调结构的主体。全民创业将极大释放中国人口红利,大量增加市场主体,优化经济结构,增加经济体系弹性,强化经济发展基础。根据OECD数据推算,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美国为20.26个,德国22.04个,英国28.04个,韩国101个,香港135个(数据取自OECD网站。数据年份,德、英为2008年,美、韩2006年,香港2011年)(有国内研究报道,美、英、德、日、韩、台等较发达国家和地区,每千人口拥有45-55个企业)(新京报:《中国人上哪里去就业,再谈中国究竟有多少个企业》,周天勇)。对比之下,我国每千人口仅拥有3.7个企业及4.4个产业活动单位(根据2008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和中国年鉴数据计算),差距巨大,值得深思。
企业是创新的载体和源泉,不断提供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会自觉推动技术进步、持续改善企业组织与管理,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永恒追求资源效率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进而从总供给方面促进经济增长。因此,鼓励创业就是创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创业活动必然增加企业数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更多人通过新就业而赚取收入,提升个人或家庭收入和购买力,扩大社会有效需求,有助于较快缓解我国人均消费力较低这个经济增长瓶颈问题。
创新活动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开拓市场,创造新需求。互联网、I-Phone就是技术、产品和商业创新创造新需求的典范。证明除财政、信贷、投资之外,创新也是创造需求的重要手段。创业创新过程也是投资过程,设立新企业或开展创新活动必须要投资,从而带动投资需求增长,直接扩大内需。
综上所述,创业创新具有扶持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变增长方式、增强国家竞争力的综合效应。既能有效拉动需求,又能促进供给;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既有效扩大投资,又积极拉动消费;既扩大内需,又增强出口竞争力。
创业创新的主体是公民和企业,创业创新的主力长远而言在民间。一直以来我国创业创新意识和政策并不是很给力,创业创新环境欠佳,民营和民间创业创新面对诸多困难。因此,政府应该把鼓励全民创业创新作为富民强国的长远发展战略,实施必要的改革,尽快出台系统的创业创新鼓励政策。为此建议如下:
第一, 财税政策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营业税转增值税;降低个人和小微企业所得税,实行类似特区税收政策,新设立创业型企业所得税“三免两减”。
第二,对创业创新企业要给予信贷扶持,至少要平等对待。再担保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再上浮;创新、改进支持中小企业与创新项目的融资机制等。政府也应根据地方财政情况,提供创业资金支持,比如,对应新设立小型公司投资金额、雇用人员数量,给予相同或一定的数量的贷款扶持,以鼓励创新、创业。要整顿、搞活创业板,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培育专业投资者关注、介入优秀、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投融资市场,使创业板市场能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作用。
第三,放松行政审批、产业管制与准入政策,为民营投资提供更大空间。鼓励创业创新就要打破垄断,维护公平竞争,主要改革方向就是减少行政审批、放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管制与准入政策。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是一个积极信号,地方政府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措施也应尽快出台。打破民资准入限制不应仅作为挽救经济下行的应急措施,更应成为深化改革的根本理念,要尽快制定有关办法并实施。
第四,降低门槛,去繁从简,改革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企业注册。国内注册公司程序繁琐、限制条件多,花费和占用资金大。建议参考香港的公司注册制度,如,取消实缴资本登记注册制、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按年度报税、企业人数无限制等。这样既能便利创业和经营,又可降低政府部门工商管理成本。
第五,鼓励发展私营经济,完善劳动力市场,推进创业、就业同步发展。2012年底,我国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4059.27万户,私营企业数量达到1085.72万户,私营企业已占我国企业总数的近80%(国家工商管理总局:2012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总体情况)。据统计,个体私营经济所创造的就业在新增就业中的比重达到90%。65%的专利发明和80%的技术创新来自小企业(中国经济时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和扩大国内市场》,刘鹤,2011年5月6日)。数据显示私营经济和小企业对经济增长与就业的重要性及发展潜力。
第六,加强教育及培训,加大普通教育和研发投入。政府应通过相关教育机构或外包给社会机构,实施创业教育及培训,以切实帮助创业者掌握必要知识、资讯和技能,从而减低创业风险,规范营商行为,提升新创企业软实力。加大普通教育和研发资源投入,可以持续提升国家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持续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综合国力。
第七,因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时重新定位、调整及发挥政府角色,为持续的全民创业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建立、完善和维护经济活动的秩序,这种秩序要有利于经济活动的效率提高与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管理体制和宏观政策设计,要有助于我国经济向自主创新型增长模式转变并提供足够的激励。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