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到2010年间,我国的孤儿数量从57.4万上升至71.2万,增长约24%。”这是一行特别刺眼的字。因为一个孤儿的出现,意味着这个孩子失去父母,意味着一个家庭破灭,意味着社会上又多了几个与孤儿一样痛苦的老人。今年全国两会上,农工党中央提交相关提案,建议改善我国现行孤儿收养制度,鼓励更多家庭为孤儿提供一个温暖的家。
农工党中央在调研中发现,2010年我国孤儿人数为71.2万,其中只有9万名孤儿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62.2万名孤儿散居在社会。“由于部分‘黑户’孤儿并没有纳入统计,真实的孤儿人数可能超过71.2万。”农工党中央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另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由于缺乏家庭的管教和约束,孤儿的犯罪几率肯定比一般家庭孩子要高一些。”
我国收养法规定: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同时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跟被收养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且无子女。“现行孤儿收养制度对收养和被收养人限定过多,阻碍了孤儿被更多适合家庭的收养。”农工党认为,这些规定导致的直接问题是,18岁以下14周岁以上的孤儿不能被收养,有子女的人无权领养孤儿。另外,将收养年龄定于35周岁以上,这个年龄限制偏大,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没有血缘关系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民风民俗。
“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孤儿收养制度很有必要。”农工党中央建议,建立促进孤儿被领养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动员社会资源承担更多孤儿成长的责任,对于孤儿成长为健康、有用的未来建设者非常重要,国家财政支出的压力也能有所减轻。
农工党中央建议,放宽收养条件的限制以促进更多的孩子被领养,允许有子女的家庭收养孤儿,将年龄放宽到25岁,取消对血缘关系的限制;规范并完善收养程序,社会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对被收养人的发展状况和受教育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并出具程序合法的评估报告;加强对孤儿院的管理,提高从事孤儿事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检查国家福利财政拨款是否真正花到了孩子身上,将国家的福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设立专项基金,给予收养人或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助或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