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6年。2014年是历史上著名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20周年。“八七计划”的基本内容,同样是用7年时间解决8000万人口的贫困问题。
把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客观情况相比较,可以看到有利与不利两方面情况:
有利条件:起步时减贫的速度快。2014年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八七计划”起步时年减贫仅500万;国家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在农村全面建立了低保制度;“片区扶贫攻坚规划”“十二五整村推进规划”以及相关行业扶贫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并开始实施,贫困识别、建档立卡的工作为精准扶贫、帮扶到户奠定了重要基础。
不利条件:GDP增速减缓;收入差距更大;投入增长放慢倍;农村“老龄化”“空心化”日益严重,缺乏发展活力。此外,目前农产品价格遭遇“天花板”和“地板”的双向挤压,利润空间狭小,农民增收面临更多困难。
综合分析,我们必须在坚持“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外部支持与自力更生”三个相结合基础上,面对新常态,谋划新举措。
为此建议:把缩小发展差距、降低基尼系数作为重要目标,同时将扶贫开发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各部门的“十三五”规划要与国务院批准的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相衔接,加大支持力度。
在宏观上应重点考虑: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减贫目标,继续增加投入,特别是片区的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中西部省份,“十三五”GDP的增幅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抓住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的机会,继续大力支持中西部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农村低保(包括养老)要有兜底性考虑和安排。
在工作层面应强调:在建档立卡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把帮扶到村和到户结合起来,坚持“统筹资源、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简政放权、强化监督”。始终抓住最困难地区、最困难群体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坚持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把扶贫真正作为长期历史任务,制定分阶段的工作目标,不搞齐头并进,更不追求所谓“同步”。在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的基础上,省市两级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检查上,包括第三方力量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