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关于开放科研单位招收研究生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车黎明
承办单位:教育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一、全国研究生招生情况
目前,我国在读研究生总数约为170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2014年,我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62.1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54.9万人,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7.2万人。截止2014年,我国研究生培养机构共有788所,其中普通高校571所,科研机构217所(占科研机构总数的5.9%)。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15年全国科研单位(不包括中科院)招生计划博士1768人,仅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2.5%;硕士6341人,不到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1.2%。还有3460家科研机构不能招收研究生。
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对科技发展的投入力度,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单位在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平台和条件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具备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良好基础,在研究生培养方面也具有较大优势。以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为例,一是科研项目经费充足。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是吉林省农业科技主要支撑,也是东北农业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及省部级项目,每年研究经费在1亿元左右,能够为研究生的培养和成才提供良好的平台。二是科技平台和仪器设备优良。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在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下,拥有68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站),能够为研究生提供优良的研究环境。三是实践条件丰富。科研院所研究生的研究工作主要是依托于院所的科研课题,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的大多科研项目是为了解决吉林乃至东北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因此研究生们有更多的机会到试验示范基地学习、实践,能够显著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四是师资优势明显。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在职职工1200人,其中二级研究员16人,三级研究员32人,这些都是国内有名的高水平专家。同时还有150名四级研究员及350名副研究员。这些研究人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培养高素质研究生方面有极大的优势。
但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一是有学位授予权的只有少数中直机构科研院所,其他科研单位没有学位授予权,只能通过联合培养等方式在大学招生,影响大学的正常招生,也极大限制了科研机构招生的数量;二是由于大学和科研机构都有相应考核指标,联合培养大学都要求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第一单位是大学,极大影响了科研单位专家培养研究生的积极性。还是以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为例,由于目前没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尽管有如此多的资源,也只能到吉林农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大等做兼职导师,全院目前在院联合培养的硕士博士加起来不足60人。按照目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的实际能力,在基础课通过大学委托培训条件下,完全能够承担500名以上研究生的培养任务。
二、开放科研单位招生实现多赢
一是能够拓展科研单位科技创新思维、高效发挥研究生智力作用。科研单位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后,在开展学术交流、学术研究时,能够把研究生的新的科研思维带到所在研究团队,进一步拓展科研单位原有的科研思维。
二是能够高效利用科研单位的高素质专家、先进设备设施更好地提升研究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科研单位可依托强大的科研资源鼓励研究生全程参与项目的申报、执行、结题、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各个环节,积累承担科研任务的经验,形成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习惯和素养。同时,科研单位的课题都是生产上急需解决的问题,也能培养更接地气的实用型人才。
三是省级科研机构与生产实际结合更为紧密,通过培养研究生可以加强高校与科研部门联系的紧密度,从而推动高校科研更加接地气。
三、建议开放科研院所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单列
1、按照国家标准,对省级以上科研单位进行遴选,评选出符合培养研究生条件的单位。对具备条件、符合标准的单位分别赋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计划单列,通过一定渠道,直接下达。
2、对于具备研究生培养科研条件,但不具备教学条件的科研单位,可允许研究生基础课委托培训,专业课和实验在本单位完成。
3.创新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专业研究室科研团队的作用,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