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是出现在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的一个高频词,为何众多委员和专家学者如此关注失能老人?据10月9日全国老龄办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表明,我国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总数已达4063万,占老年人口的18.3%。这个群体已经成为养老服务中不可忽视的焦点。
“谈养老,首先要搞清楚养谁!”方嘉珂一语中的,目前国际上都把65岁以上者称为老人,而我国定义的老年人标准为60岁以上,但是根据现在的医疗、营养等社会状况,相当一部分60岁以上的老人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甚至还在继续工作。因此他建议,推进我国的养老服务应该有精准的靶向群体,把最需要照顾的失能老人作为重中之重。
“对于经济状况不佳的家庭,常常出现一位老人失能,全家‘失能’的状况。”计时华委员表示,老人一旦进入失能期所消耗的人财物力资源迅速攀升为其健康期的2~6倍,以往多以家庭或个人的形式照护,但现在对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已经成为全社会要共同面对的公共服务问题——刚需问题。
针对我国在失能老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孙洁委员建议,建立由社会组织或第三方承担的老年失能评估机制和评估体系;根据不同等级的失能程度所对应的护理服务制定全国统一的分级标准;建立失能等级、护理分级与保险机制有效衔接、挂钩联动的机制。
在福利救助方面,计时华建议按照失能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福利救助方式,如通过社区义工和时间银行等方式,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日常生活照料等;发挥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护的基础作用,满足大多数老人“就地养老”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