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陈章良委员提出,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接受陈章良委员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