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亮升通讯员农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牵动着不少人的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全会期间,刘东方委员建议,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对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严格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刘东方建议,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刘东方建议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