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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讯 近日,民盟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支部经过认真调研提出,采取市场化机制节能降碳,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是公共机构深入落实勤俭办事业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
调研组了解到,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的市场需求规模超大。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149.9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65亿吨标准煤。按年节能率1%保守估算,参考国家统计局2024年12月焦炭价格1618.7元/吨,相当于每年节省能耗支出26.7亿元。此外,“以旧换新”等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也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但调研组在调研中也发现公共机构实施能源托管服务还面临一些挑战,比如在资金预算上,由于各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公共机构能用在节能工作上的预算严重不足;在用能差别上,不同的公共机构所承载的社会职能千差万别,能源消费量和能耗强度影响不一;在激励机制上,公共机构考评较为单一,解决“长流水、长明灯、无人空调”等问题上,全靠从业者自觉;在政策法规上,代缴能源费与托管服务费之间存在增值税差,合同管理项目节能量认定容易产生分歧。
为此,调研组建议:发挥中央机关的示范作用,率先签订能源托管协议,建立跨部门协调小组,解决基层财税与价格机制堵点。
推进机关事务系统能源管理职能聚焦,如在预算分配方面适当倾斜,公开托管与否、项目立项、成本控制、节能效果等不涉密的信息。
健全跨部门工作高效协同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财政部门管价值、机关事务部门管实物”的改革,深化“集中管理﹢市场化运营”模式,提升能源资产效能或能源费用价值。
加强对能源托管市场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市场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如:开展能源托管创新试点,探索财税优惠与金融工具结合模式;建立完善节能效益核定机制;加强监管,严惩节能量虚报、托管质量不达标等行为。(郑勇 吴海龙)